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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财生

  • 律所:广西创想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14501201810068352

  • 电话:18076618054

  • 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9号海尔联合广场C19-20层

律师简介:

    黄财生律师,毕业于广西师范大学,现年41岁,执业于广西创想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4501201810068352。执业专长领域:刑事案件的辩护或代理;合同债权债务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执业原则与办案思路:不打无把握之战1.耐心探究当事人诉讼的真实目的,建立信任统一战线;2.全面收集案件所有相关法律规定,与当事人共同研究选择出最佳的诉讼方案;3.全面收集最高法院同类案例业界法官、律师成功代理观点,明显诉讼方向不......更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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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备案需要多久 在我国房产企业融资利率多少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4日 来源: 南宁建筑工程律师
[导读]:   黄财生律师,南宁建筑工程律师,现执业于广西创想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黄财生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

  黄财生律师南宁建筑工程律师,现执业于广西创想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黄财生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购房合同备案需要多久

购房合同备案需要多久

购房合同房管局备案的办理时间一般要看每个地方办理的而进度,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

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购房合同备案效力是怎样的

购房合同备案并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未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购房合同的成立,但是购房合同备案之后,合同能够产生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这就是说,如果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后,开发商又擅自转移给他方时,消费者可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对抗开发商的转让行为,可以依法请求法院裁定其行为无效。

购房合同的备案流程是怎样的

如今购房合同都是实行网上备案。其中购房合同备案的具体流程如下:

1、首先,商品房网上签约

从2006年开始,所有买卖合同统一网上签订,网签之前一般先进性草签,确定合同内容无误,并且没有异议之后,再进行网上签约。

2、相关部门审核后取备案号

商品房网上签订后,开发商进行合同备案,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取得备案号。

3、打印出合同文本,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各持应拿的份数

合同签约完毕后,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会返回一个06开始的9位数备案号,说明合同已经备案成功。

购房合同备案的好处是什么

1、可以知晓所购房屋手续是否合法

购房合同备案前,登记部门会对开发商所售房屋的有关材料进行查阅,如看开发商是否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只有所售房屋符合一定的条件,预售合同才能登记备案。

对于购房者来说如果自己的利益需求与文件的处理有了冲突,最为关键的就是自己的资料准备是否符合国家的要求,另一方面就是自己的对于这些文件的审批,会有一定的时间上的过度,所以自己要格外注意问题的解决方式以及时间上的规定。

在我国房产企业融资利率多少

尽管在现实生活当中,大家在购房的时候会觉得,目前来说我国的房地产企业可能是发展的比较好的一种企业了。但是作为房产企业自身来说,竞争压力也是比较大的,并且房产企业在进行融资的时候,可能融资的数额都是比较高的。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在我国房产企业融资利率多少

一、在我国房产企业融资利率多少

四证齐全,自筹到位,自筹一般30-35%,银行考察没什么问题会审批,审批流程会很长,请耐心根据银行的要求提供资料。

需要支付的费用一般有评估费、保险费什么的,贷款融资成本银行比较低些,大概9-12%,具体看项目风险程度和你们公司的议价能力。

二、房地产企业向非金融机构融资所发生利息的处理

房地产企业向非金融机构融资所发生的利息主要体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房地产企业向关联企业借款所发生的利息;另一方面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非关联企业和其他个人,例如向个人股东和非股东个人,借款所发生的利息。

由于以上两方面的借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支付利息时,是没有金融企业的贷款利息票据,所发生的利息费用,即使到当地税务主管部门开出利息票据也不可以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作为扣除项目据实扣除。

国税函[2010]220号第三条第项规定:“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

基于此规定,房地产企业向非金融机构融资所发生的利息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不可以据实扣除,只能与管理费用和营业费用一起,作为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但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多种渠道来源的借款所发生利息的处理

国税函[2010]220号第三条第项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既向金融机构借款,又有其他借款的,其房地产开发费用计算扣除时不能同时适用本条、项所述两种办法。”

基于此规定,如果开发企业存在多种渠道来源的借款,不可以将从金融机构取得的借款费用据实扣除,同时又将其他渠道的借款费用与其他开发费用一并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而只能在国税函[2010]220号第三条、项所述两种办法中选择一种确定扣除金额。

我们可以看出,其实关于房产企业融资利率是多少的问题在这里主要还是根据房产企业所选择的融资方式,和还款时间,还款周期等这些来具体计算利率的。并且如果房产企业本身所融资的金额就比较多的话,可能利率和其它都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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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南宁建筑工程律师

律师:黄财生[广西-南宁]

广西创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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